昨天,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上俊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全县奋进“提升发展”新征程的决定》《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的决定》,听取了部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平阳团)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调研组的相关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及辞职事项。曾上俊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出席会议。县政府有关副县长,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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