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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就平阳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6-2035年)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阳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6-2035年)编制项目 2、询价单位: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 3、项目概况:根据林草局林场种苗司《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场改函﹝2023﹞31号)要求以及省林业局林场管理总站相关要求,开展新一轮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6-2035年)编制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林业调查、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相关资质,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熟练操作矢量数据处理能力。; 2、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3、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1、工期要求: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平阳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提交文档成果、图件资料、矢量数据及其他相关成果等。 2、技术要求:按法律法规、林业基建工程规划设计相关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森林经营方 案编制并提交相关成果。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19万元,为项目全部费用,包括评审费和不可预见费用。高于或等于限价的属无效标,低于限价的最低价中标。 项目费用待成果提交通过后一次性结清。 五、报价须知 1、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报价单;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4)提供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技术力量、相关业绩等证明材料; (5)提供相关业绩等证明材料(合同书复印件等)。 2、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10:00,有意竞标单位请于上述时间之前,将竞标文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后送至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邮寄,邮寄收件时间截至2025年6月18日上午9:30。 3、投标费用:竞标人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身发生的所有费用。 4、投标与开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时间,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他主要内容。考虑到路途遥远,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无论在或不在现场,开标照常进行,均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5、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投标人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六、标书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递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206室)。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二楼209室(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件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58118938,13868500330。 七、评标方法 1、超过或等于报价上限的为无效报价,低于报价上限的为有效报价; 2、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者中标。有效报价仅一个,该投标人中标;有效报价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低价者中标; 3、若最低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可通过二次竞标,最终报价最低者中标,第二次竞标报价须低于第一次竞标报价。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本次询价未超过2家合格供应商响应的,应重新询价。 八、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招标人进行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九、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同时由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人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十、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 地址:平阳县山门镇仁里村建兴西路88号 联系人:陈盛专 联系电话:13868459127 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 2025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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