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行政执法队、各所(分局)、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平市监〔2024〕35号)等规定,县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有效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11件(其中拟修改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1日起施行。 附件:2025年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 2025年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 继续有效的文件(合计11件、拟修改1件) |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行政规范性文件文号 | 三统一编号 | 备注 | 1 | 关于下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 平市监〔2017〕21号 | CPYD60–2017–001 |
| 2 | 关于印发《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的通知 | 平市监〔2017〕163号 | CPYD60–2017–003 | 拟修改 | 3 | 平阳县胶原蛋白肽(酶法水解胶原蛋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 平市监〔2023〕78号 | CPYD27–2023–0001 |
| 4 | 平阳县“个转企”便利化改革若干措施 | 平市监〔2023〕84号 | CPYD27–2023–0002 |
| 5 | 平阳县个体工商户证照变更“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 平市监〔2023〕93号 | CPYD27–2023–0004 |
| 6 | 平阳县企业股权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 | 平市监〔2023〕89号 | CPYD27–2023–0003 |
| 7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平市监〔2024〕34号 | CPYD27–2024–0001 |
| 8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平市监〔2024〕35号 | CPYD27–2024–0002 |
| 9 | 平阳县推进企业“1+N”一站式注销实施方案 | 平市监〔2024〕43号 | CPYD27–2024–0003 |
| 10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依法规制“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 平市监〔2024〕46号 | CPYD27–2024–0005 |
| 11 | 关于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免费基础代理记账服务的通知 | 平市监〔2024〕45号 | CPYD27–2024–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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