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见义勇为人员苏式武申报奖励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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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平阳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给在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群众的见义勇为人员苏式武申报嘉奖一次。 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共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63169927 平阳县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10日 附: 先进事迹 2025年3月15日14时52分许,程某(女,68岁)拿着脸盆至平阳县鳌江镇山垟村苏家山垟河边准备清洗时,人突然出现短暂晕厥,一脚踩空掉在河里,程某不会游泳,只能紧紧握住脸盆不断扑腾不让自己下沉太快,但是却渐渐向河中央漂去,当时离岸边约5米,河水较深,形势岌岌可危。正在河边台阶另外一端洗芹菜的苏式武(男,69岁,1956年2月16日出生,浙江省平阳县人)见状没有丝毫犹豫,不顾安危立即跳入水中实施救援。苏式武游至程某身边,竭尽全力将其往水面上托,一直托着程某向河岸台阶靠近,最终程某在岸上的群众及苏式武的帮助下爬上台阶,成功获救。2025年4月22日,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二条之规定,苏式武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