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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67/2025-148395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六)

平阳县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9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联苯菊酯、噻虫胺、啶虫脒、毒死蜱、吡虫啉、吡唑醚菌酯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 平阳县旺都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合格。

2. 龙河农贸综合市场(陈笑云)购进的1批次砂糖橘联苯菊酯项目不合格。

3. 平阳县惠众超市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4. 平阳县惠众超市销售的1批次线椒啶虫脒、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5. 平阳县星益众超市销售的1批次老姜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6. 平阳县美果奶茶店销售的1批次香蕉吡虫啉项目不合格。

7. 平阳县珍江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

8. 平阳县敖江中心菜市场郑爱玲销售的1批次尖椒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9. 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平阳疏港大道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二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六).xlsx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