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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我县拟收回收购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3日。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情况,分批实施收回收购。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 系 人:毛芳园 咨询电话:0577-58118997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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