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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4〕128号),现将2025年第三批其他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部分)补助资金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总计84.7273万元。款项从县财政年初预算—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浙财社〔2024〕128号)中划转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国库指标38.4万元,县人民医院国库指标17.4388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国库指标15.6057万元,县中医院国库指标13.2828万元。专项名称为其他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部门经济分类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做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等工作。 附件:2025年第三批其他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部分)补助资金分配表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第三批其他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部分)补助资金 分配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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