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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阳县以 "千万工程" 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 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2025 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重点指标清单 2.重大政策清 3.重大改革清单 4.县有关单位名单 中共平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1日 平阳县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 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2025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平阳县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样板的攻坚方案》,推动各项任务扎实落地,特制定2025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核心任务,坚持创新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围绕“富民”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到2025年底,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加快构建,在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服务集成、要素合理分配和自由流动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新模式新机制。 强城方面,县域协同、昆鳌协同发展格局进一步形成,“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3% , 县域内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县域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2.2%,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比重达到83.52 %,培育建设省级中心镇3个,培育发展重点村5个。 兴村方面,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45亿元, 全部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除规划搬迁撤并村、常住人口不足200人的行政村外) , 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60% , 培育发展重点村组团片区5个,培育农创客、现代"新农人" 达到3500人。 融合方面,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程度持续提升,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缩小到1.82。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县域协调发展战略布局,在促进县域协同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强化县域整体概念,大力推进产业、各乡镇协同发展,做大做强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硬核支撑。 1.推动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按照“一主一副两廊三区”县域整体发展格局,推进昆阳城东新区、昆鳌协同发展区、鳌江滨江商务区一体发展,以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为重要依托推动产城人融合,加快古鳌头超高层酒店、西塘未来社区TOD综合体等城市地标建设,实质性推动昆鳌一体化发展。提升北港新城集聚吸附能力,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头腾蛟凤卧一体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列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启动温福铁路建设、G1523甬莞高速增设海西互通工程、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水头至鳌江段工程,提速建设瑞平苍高速至南雁荡山景区南北接线工程、甬台温高速增设平阳北互通、219省道闹村段,建成瑞平苍高速,打造县域“一体化”快速路网体系。加快协同大道、平阳大道、“环南雁荡山”道路网建设,进一步缩小东西部“时空”距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 2.紧抓政策机遇谋发展。紧抓山区海岛调出县政策激励机遇,优化“一县一政策”工作方案,谋划实施好一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结合平阳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加强政策支持,强化人才、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完成山海协作2025—2027年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加快“发展飞地”建设,持续巩固放大“飞地经济”发展成效,赋能提升县域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提升县城和中心镇承载能力,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上取得新突破 (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构建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互帮互促、共同提高的县域发展新格局。 3.深化强城行动。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等关键领域,开工“强城行动”重点项目80个以上、建成70个以上,完成“强城行动”投资超150亿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促进园林绿化品质提升,新建城市公园2个、绿地6公顷、绿道4公里,力争创成国家园林城市。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个,新增省级未来社区2个、省级风貌样板区2个、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样板镇1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做大做强中心镇。培育鳌江、水头、万全等3个省级中心镇,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完成“一镇一策”实施方案编制,争取省级中心镇培育专项资金。建立乡镇组团发展管理模式,探索强镇带弱镇、多镇联合等组团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5.打造重点村重要节点。对照重点村认定办法,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指导意见,按“一片区一方案”要求,深入谋划重点村片区组团发展实施方案,梳理项目清单。结合乡村振兴“筑巢引凤”样板区建设,统筹推进重点村片区建设。完善镇、乡、村连片发展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晰的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片区利益联结机制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探索乡村运营新模式。(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三 ) 培育特色产业和产业平台,在乡村产业振兴上取得新突破 (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 宜旅则旅,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 6.做强特色产业平台。深入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积极参与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竞赛,全力争取调出县重点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推动印刷包装装备、宠物用品产业两大省级“新星”产业群做大做强,突出对新材料、智能装备等高技术产业以及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的招引和培育,实施强链补链固链,创造新的增长点,提升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 7.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土特产富”全链发展优质优价工程,聚焦“平阳五个鲜”特色,加快打造“3+2+N”条全产业链,即奶业、畜禽、粮食等3条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链,大黄鱼、茶叶等2条5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链,积极培育马蹄笋、中药材、柑橘等N条亿元农业产业链。加快番鸭预制菜工厂、柑橘(红美人)果饮等项目落地见效,推动番鸭、水果等特色产业延链补链。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经营主体培育。持续加大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赋能力度,推出一批高质量、具有创新性的农业项目。加快将种业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集中力量推进5个省级农业“双强”项目,加快建设南麂科技中心,申报国家、省市农业科技项目2个以上。拓展“农业+”“文化+”“旅游+”模式,培育一批农家乐村、文化艺术村、电商村等。(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广化旅游与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8.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1万亩,落实耕地功能恢复3500亩,力争“五优联动”实施规模1.87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25.7万亩、2.1亿斤以上,大豆、油料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1.05万亩、2.83万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大中型灌区建设。加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1.6万头以上、蔬菜产量稳定在14.5万吨以上、水产品产量稳定在7.6万吨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 ( 四 )打造诗画浙江和美乡村,在推动乡村宜居宜业上取得新突破 (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 坚持硬件与软件、塑形与铸魂、物质与精神、风景与风尚共抓,推动乡村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 9.持续提升乡村风貌。实施新一轮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创建和美乡村达标村72个。完善城乡风貌管控机制,推进建设城乡风貌样板区1个、未来乡村5个。深化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完成3930栋农房宜居改造、9个行政村管线序化、53个行政村村内道路提升。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综合治理农村水系1公里。深化河湖长制,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河一策”推进河道问题整治,开工腾蛟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加快瑞平塘河平鳌片水系(一期)建设,确保市控及以上水质优良断面比例100%。(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县联建办) 10.推进人文乡村建设。探索建立以文化特派员制度牵引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加强乡村文化资源挖掘保护,推进人文乡村建设。完成第十一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鑫丰村建设。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改建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开展“村晚”“村歌”“村越”“村运”“村BA”“村跑”等“村字号”群众文体活动。建设儿童友好乡村。(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妇联) 11.深化乡村治理。深化“四治融合”,“141”基层治理体系受理各类事项办结率达97%以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线上线下一体融合,提升城乡政务服务均等化水平。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深化“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提质打造瓯江红“共享社·幸福里”单元。(县委社工部、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 五 )推进城乡规划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在夯实城乡 融合发展基础上取得新突破(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 坚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一盘棋”,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档升级。 12.推动城乡规划一体化。编制完成平阳县“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制定县城、中心镇、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指导县域建立空间规模统筹机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完善“141X”乡村规划体系,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外特殊选址项目规划落实方案工作,制定平阳县“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通过“直接认定一批、新增建设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新增套合面积6200亩。打造“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13.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实施城乡断头路、瓶颈路打通工程,新改建城市道路9公里。实施城乡供水提升工程,新建改造供水管网4公里。实施城乡污水纳管工程,新增生活污水纳厂治理农村4个,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率达到80%。提升改造城镇污水管网,实施城乡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完成水头污水处理厂清洁提标,新改建城镇污水管网28公里、泵站11座。推进城市燃气设施安全提升智能化工程,完成鳌江天然气综合站工程建设,加快燃气管网向中心镇、重点村延伸,向农村延伸新长度4公里,延伸覆盖10个行政村。(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六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在增进人民民生福祉上取得新突破 ( 牵头单位:县府办、县发改局) 紧扣“基本”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按照县城、中心镇、重点村三个层次,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住房、扶弱等群众“急难愁盼”领域,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设施建运、政策制度“四个一体化”。 14.推动公共教育更均衡。建立健全托育教育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一体规划、一体保障、一体实施,托幼一体托位占比达到65%。依托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托育机构提供婴幼儿养育照护专业技能和岗前培训工作。整合“育共体”与“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资源服务链,完成4家“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通过“医育联盟”“医育签约”“共育驿站”等路径,探索具有平阳特色的托育服务模式。在办学规模、师资、空余学位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推进学前教育逐步向2周岁延伸。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管县用”机制,配套出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域统筹、教师编制县级统管等政策,落实编制规模市级统一核定、教职工人员编制市域统筹管理、用编计划市级统一预审,推广“共享教师”用人模式,实现“共享教师”在县域内有序流转。积极推进义务段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制定义务段小规模学校校网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按照稳妥原则,撤并3所、留用升级2所、改造盘活8所,落实“县中崛起”行动,高质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培育特色学科(项目),推进学术高中和特色高中建设,形成全县教育资源布局规划体系,在基本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省评反馈问题整改。(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 15.推动医疗卫生更普惠。推进“常态化巡回诊疗+互联网医疗”,推进巡回诊疗车标准化配置,建立巡回诊疗运行补助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设置巡回诊疗点位30个、 投用巡回诊疗车10辆;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持续推进基层“百名医生”进修行动,选派进修基层医务人员46人次以上。落实平阳县“县编省(市)代招代培”机制,围绕“编制、招聘、使用、保障、医保”等方面探索医务人员县乡村一体统筹管理使用。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推进“一老一小”特殊群体医保 互助共济,迭代医疗保障“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探索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和居民医保基金调剂使用。 (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16.推动养老服务更暖心。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落实全省长护险统一异地人员管理、结算规则、服务项目,参保人数达23万人,实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长护险基本覆盖。优化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分类调整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服务照料中心,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分区域连锁化运行。深化党建引领助力康养善育,全面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为老年人提供集成服务,完成使用“爱心卡”老年人达5.18万人以上。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人。深化“海岛支老、山区助老”行动。稳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增加10个实施老年助餐的村(社区),助餐服务人次较上年度增加7万人次以上。完善县域特困人员“一院供养”体系,推动特困供养机构县级统管,实现特困人员“一院供养”。(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 17.推动住房保障更有力。实施农房改造行动,推行自住房微改精提、古民居修缮保护、危旧房拆改整治、闲置农房盘活“四房共改”,实施农房改造3930间。构建城乡一体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全域基本覆盖“登记窗口办+便民服务点(员)代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基本实现群众不出乡(镇)即可办证。推进常住地提供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将城镇常住人口逐步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通过落实搬迁安置政策、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搬迁集聚农民基本住房需求,新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18.推动扶弱助困更精准。完成低收入家庭帮扶体系,建立低收入帮扶家庭认定制度,稳妥推进低保省域统筹,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10%以上。落实全省域失能人员“多评合一”,完善失能人员评定机制,实行跨部门“一次申请、一次评估、结果互认”。完善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运行,打造“移动助联体”,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人数占在册人数90%以上,服务人数达18000人以上。实现残疾人就业促增收,建设三家帮扶性就业基地,安置30名以上残疾人在帮扶性就业基地就业。加快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设施建运、政策制度“四个一体化”,建设投用鳌江镇第二家残疾人之家,迁建闹村乡残疾人之家,投用平阳县残疾人阳光康复家园,新增托养床位30张,医疗康复床位50张,开展残疾儿童早筛、康复干预、融合教育等服务。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康复保障机制,建成县级辅助器具展示平台。(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 ( 七 )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青年入乡发展,在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上取得新突破 (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青年入乡发展政策供给, 进一步畅通城乡人口有序流动通道。 19.加速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步伐。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依据的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保、住房、随迁子女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社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新居民服务中心) 20.加快推动青年入乡发展。构建全链条“引育留用”支持政策体系,推行组团式引才模式,吸引百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入乡发展,建设萧麻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发展集聚区、现代化农创园1个、农创客共富基地2个、实践站点16个,新培育“浙农英才”3名、乡村产业振兴“头雁”20名。实施“青年实干家计划”。(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团县委) ( 八 ) 健全城乡就业创业体系,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上取得新突破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兼顾扩大容量和提升质量,推动“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 21.推进就业扩容提质。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完善协同促进就业工作机制,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深化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推动重点乡镇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建立直面群众需求的乡镇级人力资源服务站点,建成万全、水头等重点乡镇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打通公共就业服务的“最后一百米”。实施“工坊矩阵”迭代扩容计划,做强水头“玖升共富工坊”品牌,推动共富工坊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建设,进一步拓展工坊产业链、销售链增值增效空间,实现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注重带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融入传统文化和公益便民服务,培育建设供销共富市集、坡南凤凰里市集、鸣山非遗市集、丰茂里慈善街区市集等新形态共富市集。加强省属企业与市县国资和央企联动机制,以项目为牵引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构建多层次零工市场服务体系,持续推进鳌江镇和水头镇零工市场建设,对现有零工市场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优化零工市场的服务。(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22.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落实自主创业金融扶持政策,推动创业担保贷款降门槛、提额度、优流程,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以上,带动1500人以上就业。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推荐工作,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推进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大力推广“没有围墙的创业园”试点经验,围绕体验、孵化、发展三个阶段,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模式的乡创主体需求,打造一批“乡创空间”,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等便利。大力发展劳务品牌促进就业增收,打造“平阳炒粉干”等就业创业劳务品牌,发展共富庭院经济。(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供销社) 23.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完善城乡统筹的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精准识别及支持帮扶体系,推广“浙里就业”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试点经验,为9000名以上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其中包括1000名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并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职业规划服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社会管理和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开发乡镇公益性岗位220个,加强农村半劳动力、弱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就业保障,优先保障低收入群体就业。(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24.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纵深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2025年1月1日后工程建设领域新建项目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四实”管理制度改革,“安薪指数”达到95%左右,进一步擦亮平阳“无欠薪”名片。贯彻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新规,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等政策,积极引导参加社会保险,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配套政策,制定系统宣传方案。(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25. 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矩阵提升行动,推进“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让劳动者实现家门口技能提升。开展“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项目化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基地和站点县城和中心镇全覆盖,实现县城建成技能培训基地1家以上,鳌江、水头、萧江等建设技能培训站点各1个,有效辐射带动周边乡村(社区)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聚焦制造业、数字经济、“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专项行动,发挥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等各方合力,开展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6200人次以上。着力推行中职学校“学历+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制度,计划对1000名中职学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技术技能复合型青年人才培养。深化个体劳动者技能富业行动。继续围绕现代“新农人”十路人才培育,畅通技能人才评价通道,加大对农业技能类人才评价的支持力度,计划培训1000人次。实施“技能强企”落地攻坚行动,开展技术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提高企业技能人才待遇,进一步激发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培育技能型企业29家。健全“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以技授信”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全力营造技能最优生态。(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阳监管支局) ( 九 )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全面梳理重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创新引领与协同推进,以改革红利激活县域发展新动能。 26.实施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缩小“三大差距”推动共富先行集成改革。完善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健全城乡规划布局、基础设施、资源配置、产业发展一体融合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实施“扩中提低”改革,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拓宽土地、股金、红利、物业租金等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人口要素收入。(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县府办、县财政局)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青年入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改革。(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27.深化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改革。全面健全种粮农民受益保障机制,系统性统筹粮食购销与储备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进程。构建并完善市场化收购融资支持机制,积极推广“湿粮不落地”全托管创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继续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推行农村水利全生态服务综合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深化低收入农户帮扶集成改革,持续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8.深化农村经营机制改革。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以联合合作为核心,创新合作模式,推进“点、链、群”型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打造“联农、兴业、共富”产业联合体试点单元。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引导农民以契约、分红、股权等方式共享“土特产”发展收益,推广租金、股金、薪金“三金共富”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 三 、保障政策和工作机制 ( 十 )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建立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以“千万工程”牵引缩小“三大差距”工作机制。(县委办、县府办)成立县以“千万工程”牵引缩小“三大差距”工作专班,各专班小组牵头主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重大项目调度、重点指标分析、重点工作监测、重点问题督办机制,项目化、清单化、体系化推动工作落地。县委农办牵头做好组织实施,统筹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一) 加强财政金融保障 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优化提升支持政策。建立专项债、产业基金等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各类债券额度8亿元以上。对县域内符合国家、省、市条件的产业及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提供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全力做好资金要素争取项目储备工作,开展项目常态化储备,做到“项目等资金”,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获得更多资金要素补助,推动在建项目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超额完成两重、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任务。对县域内符合申报"两重""两新"的项目和对口省厅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等政策优先提供支持。谋划县财政资金对县城、中心镇和重点村发展轴支持政策。(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坚持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农业农村,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占比不低于10%。(县财政局) ( 十二 ) 加强资源要素保障 全面推行分行业“工业上楼”,健全工业用地、二级市场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重点保障农业产业项目。单列山区海岛县民生和产业用地200亩,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山海协作双方之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县域范围内异地调剂使用。落实原料用能、非化石能源消费、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政策。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和交易、治理等制度,推进“数据要素×现代农业”行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 重点指标清单
附件2 重大政策清单
附件3 重大改革清单
附件4 县有关单位名单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直属机关工委、县信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县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工商联、县供销社、县税务局、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阳监管支局、县气象局、平阳联建办、县邮政管理局、平阳农商银行 中共平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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