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南雁荡山文化旅游片区基础配套设施综合提升工程——梅光隧道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平兴阳〔2024〕10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3〕251号文件精神,2024年12月16日我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交警大队、平阳水务公司、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南雁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以及特邀专家对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南雁镇笠湖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座梅光隧道,全长121m,桩号为K0+005-K0+126。隧道为景区道路,做为景区内部通道使用,隧道等级为城市四类隧道,设计时速10km,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三、隧道工程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二)进一步优化隧道平、纵面设计方案,并复核隧洞内相关地基及洞壁承载力;(三)进一步优化隧道初及、二衬方案,并合理处理矿渣及隧道的开挖方式;(四)隧道净空断面为单心圆,横断面采用锚喷支护复合模筑砼衬砌,内夹防排水层;(五)隧道明洞结构为现浇 65cm 厚 C40 钢筋混凝土衬砌结构,暗洞衬砌结构采用复合式支护结构形式,并做好洞口防滑坡支护相关措施,明洞视觉效果与景区旅游服务功能形象要衔接;(六)洞内路面采用复合路面结构,即5cm厚仿旧花岗岩地砖+24cm 厚 C40 配筋砼路面板。 四、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给排水管道材质和管径符合规范要求,并与周边管网做好衔接;(二)防水等级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规定的一级防水标准实施,并明确排水去向,做好排水措施;(三)用电容量约为5kW,电源接入电压等级AC380V。 五、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以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六、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七、其他:凡涉及资规、财政、水利、住建、生态环境、交警大队、文化旅游、水务公司、供电公司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八、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2050万元,工程费用为1670万元,资金由南雁荡山文化旅游片区基础配套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统筹安排。 九、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0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10-330326-04-01-48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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