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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67/2025-14817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示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特种设备的公告

近期,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平阳县云潮物流服务部已失联,登记在上述单位名下的1台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已届满,且未到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现我局对以上特种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特种设备,我局将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因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50709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578号4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3739310

特此公告。


  附件: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特种设备清单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9  

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特种设备清单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出厂编号

设备类别

使用地点

1

平阳县云潮物流服务部

511010002201863347

A4AH20257

机动工业车辆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埭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