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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力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万只汽车机油冷却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州力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万只汽车机油冷却器建设项目

平阳县滨海新区新滨路10-28号

温州力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2483.4m2。年产1万只汽车机油冷却器

2025年6月5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力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万只汽车机油冷却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间接冷却水适时添加,不外排。

废气:钎焊废气由配套排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活性氧化铝(铝矾土)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机加工粉尘、线切割液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边角料、废布袋、集尘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线切割液、废包装桶、含矿物油类包装桶、废活性氧化铝和含油金属屑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3735981 传真:63735020

通讯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