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平阳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批后公示


规划项目名称:平阳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 

规划批复时间:2025年6月16日(平政发〔2025〕84号) 

规划目标

近期搭建平阳县绿地系统主体布局框架,形成山、水、城融合发展的态势,重点完善城市公园布局,基本构建服务均衡的公园体系和绿道体系;远期建成安全稳固的县域生态空间格局,形成完善的城乡公园体系和串联通达的绿道网络,全面建成“活力宜居、推窗见绿、特色彰显”的园林城市、公园城市、诗画城市。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县域规划范围:为平阳县行政辖区内的陆域和海域空间,包括14个镇、2个乡。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昆阳镇和鳌江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面积49.2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包括鳌江镇和昆阳镇行政辖区全部范围,面积249.1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23年。

近期:2024-2030年。

远期:2031-2035年。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县域绿地系统规划

建立“一心、三带、三片、四网”的县域绿色生态空间保护格局,划定四类生态空间与三级生态廊道予以管控。

推进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开展自然保护地示范性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功能。全县共建设自然保护地3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自然公园1处、省级自然公园1处。

(二)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建立“一心一片,两带多廊多园”的中心城区绿地生态格局。

系统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到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绿地总面积1988.85公顷,绿地率40.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5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5%以上。

建立“自然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全域公园体系。到2035年,中心城区范围内规划自然郊野公园6处,城市公园31处,社区公园40处,口袋公园均衡覆盖。



附件:主要图纸图纸.rar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