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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5-149076 主题分类 海洋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表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1

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中诚一号码头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7月24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电话:0577—58118907          邮编:325400

附件:中诚一号码头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20250710.pdf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