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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民政局拟撤销谢垂铅与钟爱萍结婚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5 10:21:23浏览次数: 来源:平阳县民政局 字体:[ ]

谢垂铅、钟爱萍:

我局根据平阳县人民法院《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温平法建〔2025〕5号)查明结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高检发办字﹝2021﹞10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作出撤销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于1999 年 1 月 7 日办理的谢垂铅与钟爱萍的结婚登记(结婚证证字号:浙平萧政字第 102 号)。

因无法查找到该结婚登记当事人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平阳县民政局拟撤销谢垂铅与钟爱萍结婚登记告知书》,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及时到平阳县民政局领取《平阳县民政局拟撤销谢垂铅与钟爱萍结婚登记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平阳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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