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学区、民办义务段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2025年4-6月,我县开展了2024年度民办义务段学校和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工作,经检查核验,共评定年检合格单位12所、基本合格单位1所、不合格单位1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度民办义务段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 平阳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