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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 江 镇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鳌江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的 通 知
镇属各有关单位、驻鳌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能,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性、实效性,根据《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平政办〔2017〕140号)文件精神,结合鳌江镇机构改革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经镇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陆 杰 副主任:郑 杰(交通管理岗) 陈王品(交警二中队) 柳上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二队) 成 员:交通管理岗、经济发展岗、村镇建设岗、农业综合岗、文体工作岗、应急消防管理站、市监分局、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鳌江派出所、滨江派出所、钱仓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县住建局鳌江管理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二队等岗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交通管理岗,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二、涉海涉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陈登清 副主任:胡 可(农业综合岗) 成 员:农业综合岗、文体工作岗、农业水利工程岗、应急消防管理站、鳌江派出所、滨江派出所、钱仓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二队、水利所、鳌江自然资源所等岗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岗,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商渔船碰撞、自沉、火灾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三、消防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叶长鸽 副主任:叶克顺(应急消防管理站) 侯小伟(应急消防管理站) 成 员:党建统战岗、商贸服务岗、文体工作岗、民政救助岗、经济发展岗、应急消防管理站、鳌江学区、鳌江派出所、滨江派出所、钱仓派出所、县住建局鳌江管理所、市监分局、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岗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应急消防管理站,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消防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小微企业、出租房(民房)、合用场所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叶长鸽 副主任:叶克顺(应急消防管理站) 林 铁(应急消防管理站) 成 员:应急消防管理站、经济发展岗、鳌江派出所、钱仓派出所、滨江派出所、鳌江自然资源所、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二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二队、市监分局、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岗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应急消防管理站,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过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爆炸、火灾、中毒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叶长鸽 副主任:毛定染(村镇建设岗) 张 喜(县住建局鳌江管理所) 成 员:村镇建设岗、三改一拆岗、县住建局鳌江管理所、鳌江自然资源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二队、水利所、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岗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岗,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六、工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叶长鸽 副主任:叶克顺(应急消防管理站) 周良允(经济发展岗) 周明将(应急消防管理站) 成 员:应急消防管理站、经济发展岗、鳌江派出所、钱仓派出所、滨江派出所、鳌江自然资源所、市监分局、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二队等岗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应急消防管理站,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有限空间、高温 熔融、爆破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七、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申 灵 副主任:陈成益(商贸服务岗) 成 员:商贸服务岗、应急消防管理站、市监分局、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岗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商贸服务岗,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商贸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酒店、餐饮等场所人员密集、物资集中区域事故防控工作。 八、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谢作胜 副主任:陈万可(文体工作岗) 成 员:文体工作岗、农业综合岗、鳌江学区、市监分局、鳌江自然资源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二队、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二队、县住建局鳌江管理所、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交警二中队、鳌江派出所、滨江派出所、钱仓派出所等岗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文体工作岗,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旅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大型游乐设施、室内封闭景点、新业态设施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九、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梅山段 副主任:冯方勇(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成 员: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鳌江自然资源所、县住建局鳌江管理所、水利所、市监分局、鳌江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城市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聚焦路面塌陷、燃气管道、城市桥梁隧道等方面事故防控工作。 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各专业委员会在镇委、镇政府、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对口行业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业委员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听取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每半年向镇安委会报告一次工作。 2.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相关政策,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3.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管、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专业安委会主要领导每半年督查检查不少于一次。 5.负责指导本行业和领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次生灾害处置。 6.专业委员会负责每季度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及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等。相关行业领域一旦发生事故,专业委员会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处理。 7.承办镇委、镇政府、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对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在专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提出本行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本行业和各属地政府涉及本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参与研究本行业有关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承办专业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专业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6.联系镇安委会办公室。 7.承办镇安委会、本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 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按照《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平政办〔2017〕140号)执行。城乡危旧房、地质灾害点、特种设备等未详尽的行业领域,由相关分管领导根据《鳌江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鳌安委〔2019〕2号)规定,牵头责任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专业委员会要根据行业安全监管实际,建立健全安全形势分析、例会、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隐患治理、约谈、通报、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机制,并执行以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各专业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部署会,会议由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由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专业委员会专题会议。 (二)联络员会议制度。各专业委员会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由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各成员部门通报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决定拟提交本专业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同时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制度 (三)督查检查制度。各专业委员会结合本行业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业检查工作,由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宣传培训制度。各专业委员会结合本行业特点,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五)应急演练制度。各专业委员会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充分发挥在事故救援的装备、物资、技术等方面作用。 (六)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制度。各专业安委会需明确一名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领导履职档案建立和更新,同时在每季度末将履职情况报镇安委会汇总。
鳌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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