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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平阳县统计局 平阳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根据平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883个,从业人员604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2.8%和265.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57个,从业人员578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8.6%和273.0%(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36亿元,负债合计12.87亿元。 2023年,全县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02亿元,比2018年增长274.6%(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42个,从业人员10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9.75%和101.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个,比2018年末增长2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90亿元,负债合计20.9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1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49个,从业人员260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0.1%和155.4%(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84亿元,负债合计7.2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6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824个,从业人员1663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7.8%和5.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0个,从业人员1252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6%和27.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4%;负债合计6.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8.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2亿元,比2018年下降6.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9.7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4.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1.4亿元,比2018年增长63.5%。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79个,从业人员663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0.9%和38.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5个,比2018年末增长21.8%;从业人员5021人,增长3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2%;负债合计2.8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6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1亿元,比2018年增长59.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4.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5.3亿元,比2018年增长79.1%。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425个,从业人员246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5.1%和79.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80个,从业人员1875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8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6.0%;负债合计7.9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5亿元,比2018年增长92.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8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0.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0亿元,比2018年增长226.6%。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442个,比2018年末下降14.4%;从业人员15945人,下降6.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81.5亿元,比2018年增长61.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4]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5]第五号公报中居民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单位数、从业人员、资产总计、负债合计等指标数据与第二号公报不一致,主要是口径不同,第二号公报为全口径,而第五号公报为企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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