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统计信息  > 统计公报
索引号 001008003008011/2025-149057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部门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 平阳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5-0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平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平阳县统计局

平阳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根据平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206个,从业人员461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9.1%191.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1.1%,零售业占68.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7.1%,零售业占62.9%(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206

46142

批发业

3485

1713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3

44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95

116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710

344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66

157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77

47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78

584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44

2246

贸易经纪与代理

73

328

其他批发业

359

1615

零售业

7721

29010

综合零售

147

82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15

239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104

389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910

257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66

97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27

121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08

175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15

119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029

1417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他统计类别占0.1%(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206

46142

内资企业

11190

46074

港澳台投资企业

4

8

外商投资企业

4

19

其他统计类别

8

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2.50亿元负债合计249.35亿元。

2023年,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4.87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342.50

249.35

724.87

批发业

271.44

218.33

605.2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47.51

143.41

150.8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55

4.20

23.5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1.37

5.11

20.7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29

2.99

12.1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36

2.07

5.9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6.41

47.20

340.1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3.49

8.27

33.38

贸易经纪与代理

1.10

0.42

4.73

其他批发业

7.36

4.68

13.85

零售业

71.06

31.02

119.59

综合零售

2.08

1.10

4.1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9.39

6.61

9.3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7.95

2.40

13.2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37

1.71

8.6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82

0.65

2.6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0.15

6.12

23.7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49

1.61

6.6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37

1.26

4.2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6.45

9.56

46.81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77个,从业人员449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3%44.1%(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77

4492

道路运输业

348

3166

水上运输业

7

11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66

28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1

340

邮政业

15

587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77

4492

内资企业

477

4492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0.2%;负债合计17.1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1.1%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92亿元,比2018年增长101.9%(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23.72

17.13

19.92

道路运输业

18.21

13.11

13.32

水上运输业

0.85

0.89

0.31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65

0.23

1.4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07

2.22

1.74

邮政业

0.94

0.68

3.14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40个,从业人员33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5.6%50.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3.4%,餐饮业占76.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3.7%,餐饮业占76.3%(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0

3373

住宿业

103

800

旅游饭店

8

227

一般旅馆

66

477

民宿服务

25

70

露营地服务

2

17

其他住宿业

2

9

餐饮业

337

2573

正餐服务

199

2058

快餐服务

13

128

饮料及冷饮服务

6

3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0

99

其他餐饮业

109

25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3%,无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0

3373

内资企业

439

3262

港澳台投资企业

1

111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7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0.2%;负债合计9.81亿

2023年,全县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7亿元,比2018增长41.2%(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11.73

9.81

6.97

住宿业

4.42

3.71

1.73

旅游饭店

2.12

2.67

0.46

一般旅馆

1.18

0.71

0.97

民宿服务

0.99

0.32

0.24

露营地服务

0.11

0.01

0.05

其他住宿业

0.02

...

0.01

餐饮业

7.31

6.10

5.24

正餐服务

6.55

5.76

3.62

快餐服务

0.20

0.18

0.4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3

...

0.0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24

0.10

0.41

其他餐饮业

0.29

0.06

0.75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92个,从业人员298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9.5%293.2%(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692

298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7

21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1

19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14

258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92

2988

内资企业

692

2988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8%;负债合计4.6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9.6%

2023年,全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0亿元(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9.27

4.64

12.5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11

1.31

0.8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41

0.13

0.5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75

3.20

11.07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13个,从业人员31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7%和下降70.1%(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3

316

货币金融服务

4

31

资本市场服务

208

280

保险业

0

0

其他金融业

1

5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证监等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852个,比2018年末增长10.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6个,物业管理企业8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57个,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7%、增长64.7%8.2%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54人,比2018年末增长21.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89人,比2018年末下降36.8%;物业管理企业938人,比2018年末增长105.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92人,比2018年末增长81.1%(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52

3854

房地产开发经营

146

1089

物业管理

84

938

房地产中介服务

557

1592

房地产租赁经营

61

223

其他房地产

4

12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人员(详见表4-15)。

4-1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52

3854

内资企业

851

3854

港澳台投资企业

1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4.3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6.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80.2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06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0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37.2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7.8%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5亿元,比2018年增长45.1%(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494.34

437.23

92.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480.28

429.40

82.64

物业管理

1.06

0.41

1.83

房地产中介服务

1.50

0.21

6.52

房地产租赁经营

11.35

7.12

1.47

其他房地产

0.15

0.09

0.04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049个,从业人员1158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3.0%72.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6%,商务服务业占90.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5.7%,商务服务业占84.3%(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049

11586

租赁业

294

1866

商务服务业

2755

972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其他统计类别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他统计类别占0.1%(详见表4-18)。

 

4-1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049

11586

内资企业

3045

11578

港澳台投资企业

2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2

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12.72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5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9.15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89.61亿元。

2023年,全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69亿元,比2018年增长188.2%(详见表4-19

4-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1012.72

589.61

72.69

租赁业

33.57

12.78

7.98

商务服务业

979.15

576.83

64.7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个别行业因涉及企业数据保密等原因不宜公开,以**表示。

[4]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部分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5]第四号公报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单位数、从业人员、资产总计、负债合计等指标数据与第二号公报不一致,主要是口径不同,第二号公报为全口径,而第四号公报为企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