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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其他地方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4〕124号),现将2025年其他地方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总计17万元。款项从县财政年初预算—其他地方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浙财社〔2024〕124号)中划转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国库指标3万元,县人民医院国库指标7万元,划转到县中医院国库指标7万元。专项名称为其他地方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部门经济分类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继续做好戒毒维持治疗、无结核社区、细菌监测和苗头信息监测等工作。 附件:2025年其他地方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分配表(此附件不公开)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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