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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3/2025-149676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5-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拨2025年卫生健康专项(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卫生健康专项(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4〕12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下达2025年卫生健康专项(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5〕25号),现将2025年卫生健康专项(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总计68.2万元。款项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国库指标列支20.46万元(浙财社〔2025〕25号);从县财政年初预算—卫生健康专项(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浙财社〔2024〕126号)中列支47.74万元,款项划转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国库指标26.54万元,县人民医院国库指标7.52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国库指标8.55万元,划转到县中医院国库指标5.13万元。专项名称为卫生健康专项(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卫生健康专项支出,部门经济分类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继续做好基层公共卫生监管能力提升、山区预防接种门诊能力提升和疾病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

附件:2025年卫生健康专项(疾病预防控制)补助资金分配表(此附件不公开)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