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08016/2025-14969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的公示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3号),明确“县级每半年公开一次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对平阳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平阳县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和设施农业台账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联系科室:平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专班,联系人:杨晨东,联系电话:63713285。


设施大棚档案信息_信息公开.xlsx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