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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园所在地镇政府、各运营主体(物业): 根据温州市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县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温州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温小微园办【2020】2号)相关规定,对已认定的13个小微企业园开展了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此次共有11个小微企业园区参与年度绩效评价(另外2个园区尚在三年过渡期内未参评),我们针对园区上报的材料重点审核了园区的亩均效益、产业特色、运营管理、配套服务、企业培育、数字赋能、要素集聚、安全生产、清廉建设等方面情况,经评定,平阳万洋众创城等3个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为A档园区,楠盛瓯南产业城等4个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为B档园区,萧江镇塑包科创园等3个为绩效评价C档园区,萧江镇食品科创园等1个园区为绩效评价D档园区。现将绩效评价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分类结果公布表 平阳县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附件 2025年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分类结果公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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