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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科技局始终锚定“创新深化”战略核心,以科技为引擎驱动全域高质量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思路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推进科创指标提升。 1-5月规上工业研发费用累计申报8.10亿元,累计增速13.31%,研发强度3.73%,较去年同期强度同比提升0.2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5月累计完成39.36亿元,全市排名第4,累计增速13.3%,全市排名第4,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69.73%,全市排名第6,较去年同期比重提高3.59个百分点,全市第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1-5月累计完成23.8亿元,累计增速13.9%,全市第6,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18.84%,全市第5,提升3.79个百分点。 (二)持续推进鳌江实验室建设。 聚焦“五平台一中心一基金”建设,实施“苏步青攻关计划”6个,包括汽车摩托车配件高精度检测、三维无序抓取技术、公路工程数字化智能装备系列、大数据驱动的服装流行趋势预测模型研究、汽车悬架关键零部件系列正向设计技术开发、汽车机泵组智能监控原型系统开发。鳌江实验室已入库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项目10项,合同金额总计2338.5万元。武汉大学平阳创新中心的公路工程数字化智能装备系列持续在山西推广,今年签订合同5项,金额约1940.5万元。目前鳌江实验室已累计孵化9家企业,2025年,温州珈博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产值1399万元,温州联卡烽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产值20万元,温州百量达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产值20万元,目前产值占2024年全年产值的73%。联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共建低空低轨数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中心由胡淼教授领衔,拟引进浙大高飞教授、北航王景璟教授等专家及2名产业教授,已规划低空多源融合感知监测技术研究及系统研发、无人机与机器狗多模态协同控制系统、深远海海洋牧场示范基地建设等产业化项目。推进鳌江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借鉴浣江实验室、中科先进技术温州研究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经验,并到中科先进技术温州研究院实地参观学习,修改完善《鳌江实验室(平阳县科技创新研究院)科研单元运行及奖励管理办法》、《鳌江实验室(平阳县科技创新研究院)“拨投联动”引进项目遴选管理和资金使用办法》。平阳县科技创投基金组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已初定基金管理人,基本确定基金组建方案,拟成立基金规模3000万元(一期),并与多个出资人达成出资意向。 (三)大孵化集群建设情况。 《平阳县大孵化器集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关于加快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意见》于6月26日通过了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进一步明确了大孵化器集群建设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以"先租后让"的模式支持和鼓励企业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进一步丰富了我县大孵化器集群政策体系。1-5月,全县已累计新增孵化空间面积11.26万平方米,完成率70.37%,排名第4;新增孵化企业99家,完成率49.5%,排名第9;新增创新创业人才1376人,完成率68.8%,排名第3。同时还申报温州市“20”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类2家(平阳时尚智造科技孵化器、平阳县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建类1家(鳌江实验室)。 (四)创新主体培育情况。 开展科技企业培育,2025年高企培育库摸底,结合中介摸底、乡镇核实多种形式形成2025高企拟申报清单并滚动更新。当前培育库企业52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受理42家;推进研发机构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摸底8家以上,前两批市级研发中心推荐申报25家,县级研发中心第一批备案39家。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已成立2家,拟成立4家。 (五)科创智造走廊推进情况。 县领导重视科创制造走廊建设,多次通过专题调研、工作例会和专题研究等形式,加大对科创智造走廊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完善《2025年平阳县科创智造走廊建设工作要点》,实施科创智造走廊重点项目30个,其中28个项目进展顺利。以鳌江实验室建设温州市“20”科技孵化器为核心,加快在鳌江城西、滨海海豚湾地块、滨海原人才客厅地块布局建设中试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科技加速器等孵化载体,谋划建设高端制造装备、汽车关键零部件、低空经济等专业科技园区。 (六)农业科技和社会发展推进情况。 发挥好科技特派员的作用,选派新一轮省级团队特派员2支(人员32名),增派省科技个人特派员1名;截止当前,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累计达89人次,组建特派员工作联络站2个,争取省财政资金180万元。发挥好“科技副总”的作用,依托合作高校及我县3大高能级科创平台资源优势,2025年组织开展省级“科技副总”选派工作,23家企业已经通过浙江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数字服务平台上报技术需求,面向省级高校专家库对接需求,并完成选派工作。平阳县探索“产业教授(讲师)”模式,推动高水平人才“互聘共享”做法获王振勇副市长批示。 力邦合信韩忠华、国望伊利亚斯受聘杭电“产业教授”,一鸣朱立科受聘浙江大学“产业教授”。开展全县科技类校外校外培训机构证照排查摸底工作,共排查科技类培训机构23家,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推动1家机构(消防未备案)调整为托管机构、1家机构通过审批取得营业执照。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鳌江实验室能级。出台《鳌江实验室(平阳县科技创新研究院)科研单元运行及奖励管理办法》《鳌江实验室(平阳县科技创新研究院)“拨投联动”引进项目遴选管理和资金使用办法》等管理办法,探索“拨投联动”的创新管理方式。按照《温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指引(试行)》建设标准,逐步完善申报基础,鳌江实验室年内力争创建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加强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推动浙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鳌江实验室分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共建低空低轨数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平阳创新中心落地,推进武汉大学平阳创新中心、浙江理工大学平阳研究院第二轮共建工作。 (二)推进大孵化集群建设。 重点做好平阳时尚智造科技孵化器和鳌江实验室高能级科技孵化器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力争列入温州市“20”科技孵化器创建名单1家以上;加大《关于加快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平阳县大孵化器集群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等文件宣传力度,统筹布局全县主要工业镇“一镇一孵化”建设。继续开展孵化空间排摸和上报备案工作,做大孵化集群空间建设后备库名单,力争全年新增孵化空间面积16万平方米,新增在孵企业200家,新增创新创业人才2000人以上。推进孵化基地提质增效,组织一批孵化基地申报省、市级孵化载体创建工作。 (三)持续做好全社会R&D工作。 攻坚全社会R&D经费提升,深挖潜力保增长。一是建立动态清零“两张清单”,根据规上工业研发费用申报情况,按月度建立规上工业企业“零研发企业清单”和“研发投入负增长企业清单”,全面摸排重点核查企业研发活动未报原因,实现“零研发”和“负增长”企业数量逐步清零。二是夯实研发数据质量基础,开展规上企业、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科企通常态化备案,夯实研发数据质量,指导企业、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研发基础台账,提高年报数据质量。三是拓展R&D增长新路径,开展科研机构大起底工作,全面摸排县域内事业及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指导成立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对有意愿且符合纳统条件的科研机构提前开展纳统及年报填报培训,辅导其建立研发台账,掌握纳统要求和年报填报规范,为后续纳统做好充分准备,新增纳入R&D统计范围的科研机构不少于10家,为全社会R&D注入新增长点。力争2025年全社会R&D经费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达2.47%。 (四)持续做好创新主体培育。 强化创新主体梯度培育,提升申报质效。一是精准构建培育库与协同服务机制,根据当前摸排后建立的52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8家省级研发机构培育库,充分利用科创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力量,统筹协调财政、税务、乡镇组建服务团,通过进企上门辅导的方式,对培育企业开展实地走访,摸底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二是靶向提升申报质量与成功率,组织企业参与高企预评审活动,模拟专家评审视角,提前发现问题,针对申报薄弱予以辅导,提振企业申报信心,提高申报成功率。对申报未通过企业,分析未通过原因,提供针对性辅导,鼓励并协助其完善后尽快复审。同时加强对即将过期或已经过期企业的关注,建立集咨询、答疑及申报为一体的常态化服务体系。力争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50家,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28家。 (五)推进科创智造走廊建设。 按照科技创新大赋能、科技企业大培育、产业结构大提升、科创空间大拓展、产城人文大融合整体工作思路推进科创智造走廊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实施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全力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以打造平阳科技创新策源地为目标,加快推进鳌江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力争鳌江实验室2025年通过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和市级中试孵化平台认定。 (六)多维度充实科技人才力量。 继续落实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制度,实施省市级特派员项目32项,引导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优势,深度参与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等,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实施山区五县市重点攻关项目3项,积极研究和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深化“科技副总”工作机制,聚焦企业需求导向,主动向温大、温理工、浙工贸等在温高校征集专家人才,并联动浙工大、浙海大等市外高校,拓宽“科技副总”遴选渠道,推动科研院所与企业科技合作,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汇聚。充分发挥“科技副总”及其依托高校院所的资源优势,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企业创新竞争力。对标市级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力争全年为企业选聘“科技副总”16人以上,提前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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