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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民企发展新动能


日前,我县发布《关于加快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率先推出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政策,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动能。

近年来,我县以创新政策激发民营企业活力,通过聚焦载体扩容与能级提升,大孵化器集群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全县已培育形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市级科技孵化器3家、省级众创空间6家。2025年,重点推进平阳显峰先进制造科创园等9大园区建设,截至7月底,全县新增孵化面积12.66万平方米,新增在孵企业137家、创新创业人才1460人,同时申报温州市“20”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类2家、新建类1家,为集群发展筑牢载体基础。

“‘先租后让’政策可精准化解企业初创期重资产投入的痛点。”县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该实施意见,新建孵化器在满足规划等条件下,可将不超过总建筑面积60%的部分按基本单元分割,允许企业先租后购。这一模式既契合科技企业初期“轻资产运营”需求,降低启动门槛,又为其发展壮大预留扎根空间,实现“孵化-成长-扎根”全周期衔接。该政策背后,是我县对传统工业用地出让中企业负担重、空间利用效率低等症结的革新回应。目前,鳌江镇数字科创园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已经开展谋划,将成为全县首个采用“先租后让”政策的科技孵化器。

同时,为激活民营力量深度参与,我县构建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多元孵化格局。在新建孵化器领域,明确每年建设1-2个民营孵化器,每个工业重镇累计发展1-2个,并给予用地支持,符合条件者可按二类工业用地供地,以片区指导价设定起始价,降低拿地成本。在改建领域,门槛降至5000平方米,鼓励民企盘活闲置厂房、商业用房等存量资源,允许适当提高容积率,“以空间换潜力”。无论新建或改建,民营孵化器均享受“亩均效益”评价豁免红利,孵化面积不纳入县评价,在孵企业2年内原则上不列为D类企业,为科技初创型企业入场扫除后顾之忧。

“‘先租后让’政策与民营孵化器的发展,大幅降低科技企业的创业成本和风险,让更多创新团队能轻装上阵。”县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业化的民营孵化器聚焦1-2个产业细分领域,通过垂直孵化提高企业存活率,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集聚。民营孵化器的蓬勃发展加速了创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参与建设的垂直孵化器,能快速对接高校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此外,大孵化集群“量质双升”培育了新质生产力。以“先租后让”为支点,以民营力量为杠杆,我县正撬动大孵化集群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质变,朝着主要工业镇“一镇一孵化”全覆盖目标稳步迈进,在县域创新土壤中扎下新质生产力的深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