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北港体育中心及其配套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通知


平发改投资〔2026〕12号

关于平阳县北港体育中心及其配套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通知

平阳县北港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平阳县北港体育中心及其配套项目进行调整的申请报告》(平北港控〔202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业经平发改投资〔2025〕135号文件核准,现根据你单位的要求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平阳县北港体育中心及其配套项目核准内容。现就平阳县北港体育中心及其配套项目核准内容变更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745平方米(约202.1亩),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为北港体育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31098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382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335平方米(包括综合馆、乒羽馆、游泳中心、健身中心、超级运动乐园、休闲运动用房、儿童素质成长中心、门厅辅房设备用房及非机动车库),地下建筑面积14902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游泳馆设备),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二期为健身步道工程,总用地面积1036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绿化工程、健身步道建设、路面标准化提升、其他配套工程等。

  2.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441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87万元(一期为29434万元、二期为495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除上述内容外,本项目其他核准事项仍按《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平阳县北港体育中心及其配套项目核准的通知》(平发改投资〔2025〕135号)文件执行。未经同意,不得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

四、项目核准变更相关文件:县财政局《关于资金来源和风险评估的函》和《估算调整审核表》,水利、住建、资规、执法、人防、交通、文广旅体、水务公司、属地乡镇的受理通知书。

五、本核准变更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变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变更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项目在核准变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变更文件自动失效。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人防办,平阳水务公司,水头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印发

项目代码:2507-330326-04-01-95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