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发改投资〔2026〕13号 关于同意麻步镇双创孵化器(K-11-3地块)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麻步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麻步镇双创孵化器(K-11-3地块)建设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麻投〔2025〕25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5〕244号文,我局于2025年7月3日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公司、县供电局、县交警大队、县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铁搭公司、麻步镇人民政府对浙江东华规划建筑园林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麻步镇(地块北侧为振贤中路、东侧为规划经五路,南侧为树贤中路)。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用地面积23190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85524.9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5146.24平方米,包括2#车间建筑面积42464.24平方米,3#车间建筑面积42464.24平方米,开闭所建筑面积140平方米,门卫及消控室建筑面积77.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8.74平方米;机动停车位141辆,非机动车停放数量411辆。 三、总平面及建筑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布局设计;(二)出入口及停车位按规范要求设置,并完善特殊车辆车位设计;(三)根据规范优化建筑间距,复核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四、结构设计: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 五、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管道材质和管径符合规范要求,要与周边管网做好衔接,并做好后期给水管网预留;(二)复核用地负荷,优化供电方案。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七、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八、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九、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25183.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609.26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一、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2026年1月30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公司,县供电局,县交警大队,县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铁搭公司,麻步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印发 项目代码:2512-330326-04-01-782908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