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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6-07-06

关于召开平阳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平阳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24日下午2点30分

地点:平阳县府大院4号楼县政协5楼会议室

二、联动机制要点

(一)联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平阳县公共管网居民管道天然气联动调整终端销售价格的行为。

(二)联动周期

原则上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每年联动上调不超过一次,联动下调次数不限。

(三)联动条件

当气源采购年度协议价上下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基期采购成本10%,经政府同意后,适时启动居民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销售价格与气源采购成本同步同向调整。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执行居民价格第一阶梯1.1倍的,一并实施联动,调价幅度为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调价金额1.1倍。

(四)联动调价金额(幅度)

根据启动条件测算居民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各档用气价格按照调整额统一进行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次调价幅度不超过基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的15%。

(五)联动计算公式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公式。调整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气源协议价格(经县政府同意的进行价格传导部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拟定0.58元/立方米未经传导的部分可通过燃气经营公司交叉补贴或累计计算到下一周期。

(六)启动程序

县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燃气企业申请启动联动机制,也可依据采购价格变化情况直接启动联动机制。确定启动的,县价格主管部门按上述标准确定终端销售价格,不再开展定价听证程序,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并公布实施。

当终端销售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影响居民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时,县价格主管部门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可暂时中止启动联动机制。

居民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后,现行阶梯气量、阶梯价差等政策仍保持不变。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听证人(3人)

周光静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林淑婷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科长

林 杰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中心)主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22人)

1.消费者代表(1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贤岳(企业经理)、毛传社(企业董事)、叶长取(昆阳镇小区业主)、杨守靖(万全镇社区业主)、陈颖(鳌江镇小区业主)、林秀峰(海西镇村民)、周世伟(鳌江镇小区业主)、黄雪霞(水头镇居民)、董文祥(腾蛟镇居民)、童宗庆(昆阳镇社区业主)

2.经营者代表(2人)

林奇(企业经理)、冯志生(企业财务总监)

3.利益相关方代表(2人)

金喜春(企业监事)

陈 玮(学校教师)

4.专家学者代表(1人)

周 奔(液化气公司技术专家)

5.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2人)

徐大治(企业家,县人大代表)、吴继忠(律师,县政协委员)

6.政府部门(3人)

张文广(平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吴志腊(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陈茹(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7.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表和燃气行业协会代表(2人)

张振中(平阳县消保委代表)、冯一(平阳县燃气行业协会代表)

四、听证会旁听人和新闻媒体名单

(一)听证会旁听人(3人)

金理林(学校工作人员)

陈云卡(昆阳镇社区业主)

杨 俊(个体户)

(二)新闻媒体(2人)

施克聪(平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徐远虑(平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五、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本人身份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7月24日下午2点20分前入场完毕。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