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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263278388760/2026-1010552552 主题分类 工商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6-05-11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处告字〔2026〕 249号) 送达公告

平阳县偶乏电子商务商行(闫宇彤)(身份证号:3416*************44):

本局于2026年4月3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处告字〔2026〕 249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处告字〔2026〕 249号),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处告字〔2026〕 249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处告字〔2026〕 249号).doc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