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杨艳公证员签名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乌日汉等120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6〕43号),任命杨艳为浙江省平阳县公证处公证员,自2026年7月3日起启用公证员签名章。
平阳县司法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