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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有关单位、驻鳌各有关部门、各村社: 根据《鳌江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鳌安委〔2022〕5号)文件精神,现公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重点问题隐患交办清单(第三十八批)》,请镇属各有关单位、驻鳌各有关部门、各村社提高认识,做好重点问题整改、督查和验收等工作,并于5月17日前将隐患整改情况反馈至镇应急消防管理站。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重点问题隐患交办清单(第三十八批)
鳌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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