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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2019〕5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需对《平阳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修编(2026-2045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对平阳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修编(2026-2045年)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风险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可行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对策措施,有效降低项目综合风险指数。现将《平阳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修编(2026-2045年)》社会风险评估征求广大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阳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修编(2026-2045年) 2、评估主体: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规划范围:平阳县行政区域范围,辖14镇2乡,包括昆阳、鳌江、万全、海西、萧江、麻步、水头、凤卧、山门、怀溪、南麂、腾蛟、南雁、顺溪14个镇以及闹村乡、青街畲族乡2个乡所辖区域。 4、规划对象:平阳县区域内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同时包含与之相关的收集、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等设施。 5、规划期限:规划现状基期年为2025年,规划期限为2026-2045年。其中,近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远景:2036-2045年。 6、总体目标:以平阳县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健全完善县域统筹、布局合理、科学发展、监管有力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城市发展质量全面提升,持续深化平阳县“无废城市”建设。 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内容 (1)收集本规划前期相关资料、依据文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 (2)前往所在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及公示工作,初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收集整理公众参与过程中得到的意见或建议,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4)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风险等级,上报备案。 三、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受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由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规划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调查分析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收集分析利益相关者对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针对存在的风险点提出相对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公众认为本规划对相关群众的影响程度;公众对本规划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示说明 1、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风险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社会风险评估主体或评估实施主体。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即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评估主体: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278号综合行政执法大楼 联系人:蔡科长 联系电话:13506771717 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名称: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958950853 Email:977743901@qq.com 附件:1.01 区位图.pdf 5.05 平阳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修编(2026-2045年)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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