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人民路375号,电话:0577-63882837,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增强信息发布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344条。其中在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231条,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公开以及住建有关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如商品房市场、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征求意见、住房保障等民生重点关注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平阳县住建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9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信函申请12件,网络申请22件。39件申请中,12件予以公开,13件部分公开,0件不公开,1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0件不再重复处理,3件其他处理(撤销申请),全部按期予以办结。另有1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规范公开流程。主动公开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格把关信息质量,注意保护隐私数据。按照平阳县住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各科室、单位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依法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销售等政策深入开展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惠民政策宣传工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建立健全专责科室统一协调、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各级领导层层把关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规范和更新,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准确、实效。结合省、市、县检查测评,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此外,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77-63889030)和举报信箱(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规划建设大楼一楼大厅),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主动公开清单有待进一步明确。各业务科室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哪些内容需及时主动公开还未形成规范,导致部分信息公开时间滞后。

(二)改进措施

1.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分析总结相关案例,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和处理解决问题能力。

2.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清单。积极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各类需主动公开内容,形成完整的公开清单,按照清单严格、规范、及时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