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  
| 智能问答 | 老年版
中国政府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 温州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19-8245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其他信息

《平阳县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因2015年温州市根据中央、省级产权相关管理办法制定了《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对市本级的产权管理权限有了详细规定,而我县一直参照上级文件执行,对于县级的产权管理权限、审批管理并没有详细规定,日常管理没有具体的划分依据,无法做到有法可依。

为加强我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规范国有企业资产配置、处置行为,维护国有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深化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根据县领导的指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本《办法》。经多次会议讨论,同时向县监委、县发改、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管委办、县市监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1家相关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办法》初稿。

二、《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有九章内容,分别为总则、产权登记管理、产权(股权)转让管理、资产处置管理、产权(股权)无偿划转管理、国有资本金管理、投资管理、其他产权管理事项、罚则。

三、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该办法由县国资办负责解释,联系人:程志烈



平阳发布
平阳发布
浙里办下载
浙里办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