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平阳县2022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平阳县将逐步推进乡镇以“赋权形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规定要求,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牵头拟定了《平阳县2022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目录内执法事项经县政府决策后将赋权有关乡镇行使,现公开征求《平阳县2022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地址:平阳县人民路278号412室;

联系电话:0577-63738055;

电子邮箱:694636411@qq.com




附件1:《平阳县2022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关于《平阳县2022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3:征集意见和采纳情况汇总表.docx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