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平阳新居民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关于做好2022年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02 来源:平阳县新居民服务中心 字号:[ ]

关于做好2022年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

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工作的通知

 

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各学区、各相关指定公办学校:

为提升新居民公共服务优质化水平,推进“浙里新市民”应用改革,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平阳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平委办〔2021〕7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对象

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持有新版《浙江省居住证》,且符合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相关条件。

二、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指标数

1.小学:平阳县中心小学、昆阳一小、昆阳三小、新城小学、昆阳五小、鳌江实验小学、鳌江滨江小学、鳌江五小、水头一小、水头二小、宋桥小学、郑楼中心校(小学)、腾蛟镇第一小学、腾蛟镇实验小学;

2.初中:县实验中学、昆阳三中、鳌江三中、鳌江五中,水头一中、水头二中、宋桥中学、郑楼中心校(初中);

小学59名、初中41名,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在满足施教区学生和有住宅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按照具体指标数(详见附件3)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确定

根据申请人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所持《浙江省居住证》注明的现居住地,结合县教育局划定的小学、初中施教区,按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其申请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四、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程序

1.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持新版《浙江省居住证》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5月24日前向居住地所在镇新居民服务所设立的办事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登录“浙里新市民”平台--点击“积分入学”应用进行积分网上申请(浙里办或支付宝APP,并实名登录--搜索“浙里新市民”,点击进入),并依照《平阳县新居民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或自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平阳县新居民量化积分管理申请表》(附件1)和《平阳县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附件2)。

2.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收件后,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对资料真实情况有异议的,提交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复审。资料审核后,并确认初核分数。同时并对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关系进行审核,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及学籍登记表(初一学生)的原件、复印件。

3.5月31日前,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将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材料与核定情况报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对积分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积分分数进行复核。拟定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申请人名单,并将拟定的入学申请人名单、相关积分申请人名单及积分,予以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或投诉的,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4.6月10日前,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人汇总名单提交给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各学区、各相关指定公办学校根据这份名单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5.不服从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指标数由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按照积分排名另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工作是落实居住证制度、深化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各学区、相关指定公办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及时办理。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要严格按照《平阳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平委办〔2021〕7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积分申请对象的材料核查工作。申请、受理和初审等工作要严格按照申请程序和规定的时间完成。对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和县教育局审核确定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申请人,相关指定公办学校要及时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参加量化积分管理的新居民子女入读指定公办学校工作政策性强,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相关指定公办学校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新居民理解政策、运用政策,及时准确办理积分申请。要扩大量化积分管理政策宣传的范围,全面动员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参加积分申请管理。

 

附件:1.平阳县新居民量化积分管理申请表

          2.平阳县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

          3.平阳县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指标数

4.申请人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确定名单汇总表                              

 

 

平阳县新居民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1 

 

 

 

 

平阳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办公室                   2022年 4 月21日印发

 

附件1

平阳县新居民量化积分管理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申请

初核

复核

备注

 

一、

省共性指标

省共性分(100分)

年龄     20分)





文化程度 10分)




职业技能 10分)




缴纳社保 30分)




居住时间 30分)




 

 

 

 

 

 

 

 

 

二、

 

 

1、基础指标(95分)

文化程度 10分)




职业技能 10分)




社会保险 20分)




担任职务 10分)




参加技能培训  5分)




劳动合同或

创办企业或个体 10分)




居住登记 20分)




自购房屋或合法租赁 10分)




2、社会贡献加分指标

105分)

1、特殊身份 (5分)         




2、人才引进 (10分)        




3、奖项荣誉 (10分)        




4、社会服务 (55分)        




5、投资纳税 (5分)         




6、参政议政 (10分)        




7、科技创新 (20分)        




3、减分指标

1、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每次扣20分。




23年内被强制隔离戒毒,每次扣20分。




33年内被司法拘留或行政拘留,每次扣20分。




4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每次扣30分。




5、有严重刑事犯罪或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每次扣80分。




6、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每次扣80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录入日期:       录入员签字:          审核单位(章):

附件2

平阳县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父亲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母亲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申请人与积

分者的关系


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名称


镇新居民服务

管理所确认意见

 

 

经审核,该申请人与积分申请属父(母)子(女)关系,积分申请方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

  章:

       

申请人的父母签字:                  申请时间:            

 

 

 

附件3

平阳县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指标数

学段

学校名称

入读指标数(名)

 

 

 

 

 

 

 

 

 

 

小学

平阳县中心小学

5

其中万全镇1名,海西镇1名

昆阳镇第一小学

2


昆阳镇第三小学

8

其中万全镇1名、海西镇1名

昆阳镇第五小学

4

其中万全镇1名

昆阳镇新城小学

2

其中万全镇1名、海西镇1名

鳌江镇实验小学

4


鳌江镇滨江小学

4

其中海西镇1名

鳌江镇第五小学

5


水头镇第一小学

2


水头镇第二小学

2


宋桥小学

10


郑楼中心校

5


腾蛟镇第一小学

3


腾蛟镇实验小学

3


 

 

 

初中

县实验中学

6

其中万全镇2名、海西镇1名

昆阳三中

6

其中万全镇2名、海西镇1名

鳌江三中

4


鳌江五中

6


水头一中

2


水头二中

2


宋桥中学

10


郑楼中心校(初中)

5


合计


100


附件4

申请人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确定名单汇总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父(母)姓名

入读学校名称

联系手机





















































































审核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