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08021/2023-132423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

平民〔2023〕33号

县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浙民慈〔2019〕125)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20〕19号)精神,为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我国的六大类主题人才队伍之一,全县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在积极助力共同富裕、服务困境人群、协同社会治理、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融入、家庭治疗等专业服务,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近年来,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但较其他县市区,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总体上存在地区、部门、行业之间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在总量和人均占比上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各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站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合力推动社会工作发展。

二、广泛发动,多渠道动员报考对象

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发动。

(一)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组织40周岁以下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报考,鼓励40周岁以上在职工作人员报考。

(二)乡镇、村(社区)。要重点发动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年轻党员参加。要大力组织镇街干部职工、专职社区工作者、选调生、专职网格员参加,不限年龄,应报尽报。要积极鼓励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等机构工作人员报名参加。

(三)学校、企业、社会组织。要广泛动员本地区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工机构从业人员、青年志愿者、学校从事教育辅导、社会工作教学研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三、合力推进,多方面强化保障措施

(一)部门合力推进。本次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相关报名通知、统计审核和咨询解答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系统的宣传发动、组织网上报名和报名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县民政局社慈科,邮箱:550608277@qq.com。

(二)强化保障措施。根据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有关要求,相关费用按规定执行,并保障相关学习考试时间。县民政部门组织安排考前培训等工作。

(三)鼓励考试措施。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给予1000元(初级)、2000元(中级)的一次性奖励。

(四)明晰报考路径。符合规定报考资格的人员,通过网络 报名、作出诚信承诺、缴费成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后,即可参加考试。2023年网络报名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zjks.com)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具体事项和时间请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最新公告”栏目。考试时间为6月10日至11日。

附件: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简介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3.县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报名名额分配表

4.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表

平阳县民政局        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9 日印发

33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