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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4〕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财政厅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攻坚行动方案》(浙财党〔2022〕5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为我省建设橄榄型社会贡献平阳力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家庭为基本切入点,通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为我省建设橄榄型社会贡献平阳力量。 (二)主要目标。以财政贴息政策撬动金融资源向扩中家庭倾斜,建立可行的工作模式。力争到2024年底,新增信贷投入3000万元以上,降低扩中家庭融资成本105万元,平均每户扩中家庭每年减少利息支出 3500元;到2025 年累计新增信贷投入2亿元以上,力争带动2000户扩中家庭增加收入2000万元,降低扩中家庭融资成本700万元,平均每户扩中家庭每年减少利息支出3500元,实现新增就业人数2300人,经营主体330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人数330人,增加社会产业增加值7300万元。 二、对象标准 财金助力扩中家庭以低保边缘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的区间群体为主要对象,以省级数据碰撞下发清单为扩中家庭基础名单库,结合入户尽调校验,具体标准如下: (一)符合省级数据校验标准。 1.非贫困家庭; 2.非财政供养家庭; 3.家庭房产套数在1套以内; 4.公积金缴存基数×12小于10万元; 5.家庭养老保险缴存人数在1人以内; 6.家庭医疗保险缴存人数在1人以内; 7.家庭车辆数在1辆以内; 8.家庭无企业股东(股东指:出资额大于0且营业额大于0); 9.非种粮大户。 (二)入户走访调查确定家庭可支配收入额度在10万元以内。 (三)符合平阳农商银行个人贷款准入相关规定。 (四)符合第三方审计单位相关规定。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4年8月—9月):开展全县扩中家庭画像工作,积极联动全面入村宣传,初步建立可行的工作模式。 (二)健全完善阶段(2024年10月—12月):强推广、抓进度,开展村居网格走访全覆盖,实施数据采集和家庭授信,助推更多扩中家庭迈入中等收入群体。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建立助力家庭扩中的长效规范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品牌建设与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思路 运用大数据锁定扩中家庭群体,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家庭扩中,通过财政贴息政策带动,引导金融机构分别针对经营类、就业类、农户类、托底类等各类扩中家庭,开展家庭建档、信用评价、需求分析,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产品,建立家庭型共富财金政策支持体系,助推更多扩中家庭迈入中等收入群体。 (一)面向有经营意愿和能力的扩中家庭,落实贴息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等政策支持,创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配套专项产品与资金,满足其生产经营和创业需求。 (二)面向以劳动就业收入为主的扩中家庭,围绕劳动力技能提升,提供教育培训类专项贷款产品,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监管;围绕企业稳岗扩岗,配设专项财政补贴、专项贷款支持(稳业贷)、专属减费让利政策。 (三)面向农户扩中家庭,探索构建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农村权属信贷产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 (四)面向托底扩中家庭,积极推行“三位一体”模式,探索股权分红合作联结机制,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渠道。 五、主要任务 (一)依托数据协同分析精准画像家庭。县财政部门以家庭为基本切入点,以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 10 万元(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为主要对象,推动扩中家庭精准画像工程,公安、民政、人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医保、市场监管、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将有关方面数据推送至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应用程序与省级归集的有关方面数据进行碰撞筛选,指导县农商银行精准识别政策目标群体,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 (二)依托家庭信用建档开展家庭授信。县农商银行在家庭精准画像的基础上,开展扩中家庭信用评价,采取线上数字化与线下走访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收集、修改、丰富相关家庭信息标识,按照县农商银行沉淀数据,与扩中家庭名单库数据进行融合匹配,形成包含基本信息、融资情况、行业分类等标识在内的扩中家庭金融服务核心名单,为差异化金融服务和支持提供数据支撑。建立以扩中家庭为单位的信用档案,按照资产情况、属地情况、融资情况、风险情况、消费偏好、生活数据等分层分类,明确扩中家庭综合授信情况,做到全面覆盖、应授尽授、便捷操作。 (三)依托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县财政局与县农商银行创新建立扩中家庭普惠金融服务机制,以财政贴息政策为核心,以增收、让利、提额为切入点,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等辅助措施,通过不同准入条件、贷款额度、担保方式、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专项推出“共富”系列贷款产品,包括“共富助学贷”“共富助医贷”“共富安居贷”“共富经营贷”等,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依托财税政策撬动扩中家庭迈升。发挥财税金融政策的引导撬动作用,对新增扩中家庭贷款实行3.5%的优惠利率。财政贴息1.8%,采取省级财政60%、地方财政40%的比例进行贴息,按年拨付结算。此外,可借助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农业担保体系予以增信,可将金融支持扩中家庭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指标体系。 (五)依托标准模式建立确保施策有力。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与标准模式,及时优化调整政策和产品,构建标准化的产品体系,包括信贷准入、产品开发、贷后管理等;标准化的政策体系,包括贷款贴息、财政分担等;标准化的风控模式,包括内外部审计、操作风险防控等;建立相应的信息化模块,实现贴息金额等自动、准确计算与推送;建立责任制约机制,平阳农商银行开展年度专项审计,审计后的数据报请县政府审定后,作为申请财政贴息的依据;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经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对不符合贴息政策的家庭,在确认经办人员履职到位的情况下,不予以贴息补助,可不追究银行责任;建立评价政策效果的关键核心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跟踪评价,确保政策实施精准有效。 六、职责分工 1.县委社会工作部:选派辖区内网格员配合平阳农商银行开展扩中家庭线下走访调查和数据溯源。 2.县公安局:按需校验户籍人口信息、人口死亡注销信息、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机动车登记信息等有关数据信息。 3.县民政局:按需校验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数据等有关数据,推送扩中家庭动态名单所需数据。 4.县财政局:牵头制定平阳县财政贴息政策,会同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对平阳农商银行贴息申请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审核,积极联系省财政厅做好财政贴息资金保障工作。 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需校验全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据等,推送扩中家庭动态名单所需数据。 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需校验家庭 不动产登记等有关数据,推送扩中家庭动态名单所需数据。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需校验市场主体年报数据等,推送扩中家庭动态名单所需数据。 8.县医疗保障局:按需校验全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医疗费用自费数据等有关数据,推送扩中家庭动态名单所需数据。 9.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按需与上级大数据部门做好协调对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0.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会同财政部门对县农商银行贴息申请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拨付贴息资金。 11.平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按需校验全县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等,推送扩中家庭动态名单所需数据。 12.县农商行:根据归集整理的扩中家庭名单库,在县委社工部、县财政局、各乡镇的配合指导下,开展扩中家庭信用评价,通过线上数字化与线下走访,收集、修改、丰富相关家庭信息标识,形成扩中家庭金融服务核心名单,建立以扩中家庭为单位的信用档案。负责开发“共富”专项产品,做好产品投放,开发相应产品标准与信息系统,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开展年度专项审计,审计后的数据报请县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后,作为申请财政贴息的依据。 13.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其是助力橄榄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实践,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推动项目工作尽快取得实效,高质量完成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任务。 (二)建立协调机制。要以顶层制度设计为引领,点上突破、面上推进,发挥好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操作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真正撬动更多资源支持扩中家庭。 (三)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总结政策体系,构建标准化的产品体系、政策体系、风控模式、信息化模块等,确保项目推进有质有量。要及时反馈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平阳力量。 八、其他 本方案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参照执行。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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