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乡镇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08127/2025-146019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平阳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财企〔2025〕53号 统一编号 -
其他信息 有效性 有效

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阳县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推动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明确贴息补助流程,现将《平阳县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4日


平阳县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试点全省扩面的通知》(浙财函〔2024〕104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4〕7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助推橄榄型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贴息对象

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初筛对象主要参考家庭住宅、公积金缴纳金额、家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家庭用车、市场主体纳税等要素,经大数据综合分析生成。

二、贴息条件

通过平阳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平阳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

三、对象生成

充分运用大数据锁定扩中家庭群体,依托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管理系统,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平阳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初步认定名单,通过“信息交互+需求调查”方式,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针对性走访相结合,不断收集、丰富、完善相关家庭信息标识,精准排摸扩中家庭阶段帮扶需求,形成扩中家庭核心名单,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四、贴息标准

实现扩中家庭贷款利率不高于3.5%。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1.8%的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家庭每年获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9000元,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

五、申报流程

平阳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年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平阳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等材料报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联合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有关申报资料到省级部门。

六、资金拨付方式

县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县财政局安排资金下达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按年度结算金额将资金拨付至平阳农商银行。省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省财政厅安排拨付。县级扶持资金可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预拨资金,待省财政厅下达结算通知后再行清算。

七、绩效管理

平阳农商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恶意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根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八、附则

本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0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