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主要职责发表时间:2020-05-04 分享到:

南麂保护区管理局是经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隶属于平阳县人民政府的副县级机构,负责南麂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规划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国家海洋局、省海洋局的指导。其主要职能是:

(一)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编制、实施保护区的总体规划;

(三)制定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设在保护区的机构的工作;

(五)设置和维护各种保护设施和标志;

(六) 组织并管理在保护区内的科学研究活动和生态环境的监测监视工作;

(七)开展有关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监督管理保护区内的旅游开发活动;

(九)按本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平阳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