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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平阳县公办学校采购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教技〔2021〕44 号)、《平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平财采〔2020〕671号)、《平阳县财政局关于对部分政府采购事项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通知》(平财采〔2021〕251号)、平阳县财政局、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阳县公办学校(幼儿园)装修、设备配置限额标准(试行)的通知》(平财资产〔2017〕714号)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平阳县教育系统设备采购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二、《平阳县公办学校采购办法》的主要内容框架 《平阳县公办学校采购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实施、采购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七个部分,明确了教育系统设备采购基本流程和具体做法。 三、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由于《平阳县公办学校采购办法》未初次发布,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5月27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6月26日。该文件在上级相关部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出来之前,长期有效。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平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林朝柱 联系电话:0577-63886371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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