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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我镇的农业发展工作,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措施: 1、对水稻规模经营(早稻)实行奖励。 2、对发展效益农业成绩突出,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种养殖企业予以奖励。 3、对购买大中型农机具的农户(如三羊牌、久保田收割机等)给予补助。 4、鼓励土地规模化经营,对村集体统一流转300亩以上或国家粮食监测点统一流转耕作给予适当的补助。 5、本办法试用期一年,如与上级政策有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 解读机关: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林天亮 联系方式:0577-63079191 萧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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