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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20〕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4月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确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对外公布。 二、适用《文件》对象 本文主送机关为局内各科室、各卫生健康单位,效力及于文件所列目录内所有规范性文件适用对象。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中确定了继续有效的3件。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林女,联系电话:0577-63660556 联系地址:平阳县鸽巢路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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