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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3/2024-140688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4-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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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20〕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4月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确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对外公布。

二、适用《文件》对象

本文主送机关为局内各科室、各卫生健康单位,效力及于文件所列目录内所有规范性文件适用对象。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中确定了继续有效的3件。

序号

文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清理责任科室

1

平卫发〔2021〕112号

关于印发平阳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2

平卫发〔2021〕273号

关于印发平阳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3

平卫发〔2023〕321号

关于印发《平阳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林女,联系电话:0577-63660556

联系地址:平阳县鸽巢路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