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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步镇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6月6日经麻步镇人民政府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性城市燃气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城市燃气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生产、运行、经营、运输和使用城镇燃气的单位和用户,突然发生重特大燃气事故或造成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适用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包括6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背景、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内容。 (二)组织体系。成立了麻步镇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处置指挥部,由镇政府分管担任总指挥,执法中队中队长为副指挥,自然资源所、住建所、水利所、市场监管所、供电所等为成员单位,明确应急指挥部各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事故报告和预案启动。明确了各级信息报送的时间限制和传递要求,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四)后期处置。明确要求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五)应急保障。明确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保障、通信保障、预案更新等。 (六)责任及奖惩。对在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解读机关;麻步镇应急管理中心 解读人:曾贵敏 联系方式:0577-63510725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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