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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昆阳镇等10个赋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昆阳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9个领域60项执法事项。调整后昆阳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设、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民宗、人力社保、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林业等10个领域140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1)。 二、对鳌江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16个领域195项执法事项。调整后鳌江镇人民政府行使新闻出版、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民宗、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应急管理、人防、林业、消防救援等20个领域501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2)。 三、对水头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9个领域61项执法事项。调整后水头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设、消防救援、应急管理、民宗、人力社保、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林业等9个领域135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3)。 四、对萧江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13个领域71项执法事项。调整后萧江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设、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5个领域112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4)。 五、对万全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10个领域60项执法事项。调整后万全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设、林业、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人力社保、文化旅游等7个领域100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5)。 六、对腾蛟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10个领域34项执法事项。调整后腾蛟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设、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人力社保、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林业等9个领域36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6)。 七、对麻步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7个领域31项执法事项。调整后麻步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设、消防救援、应急管理、林业、民宗、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8个领域38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7)。 八、对海西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12个领域39项执法事项。调整后海西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设、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人力社保、文化旅游等7个领域40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8)。 九、对山门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8个领域26项执法事项。调整后山门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设、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林业、民宗、交通运输等8个领域32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9)。 十、对南雁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收回8个领域23项执法事项。调整后南雁镇人民政府行使建设、林业、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民宗、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8个领域29项行政执法处罚事项(详见附件10)。 十一、涉及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参照浙江省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价值)标准执行。公告实施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仍由立案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二、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和协调指导,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涉及上述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立改废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公布。 十四、本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昆阳镇等10个赋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公告(2023)第2号)同步废止。 附件:1.平阳县昆阳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2.平阳县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3.平阳县水头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4.平阳县萧江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5.平阳县万全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6.平阳县腾蛟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7.平阳县麻步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8.平阳县海西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9.平阳县山门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10.平阳县南雁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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