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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
副县长
负责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三改一拆”办)、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县移民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县红十字会、县老龄委、县慈善总会、平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平阳水务有限公司。
男,汉族,1984年1月,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